案号:
(2021)甘0921刑初2号
审理法院:
金塔县人民法院
审判员:
李发国
被告人:
王安政
被告人:
俞世红
被告人:
蒲旭宝
被告人:
白飞易
开庭时间:
2021-01-14 15:42
开庭地点:
第一审判法庭
案件详情:
2020年5月2日9时许,杨生宏在金塔县云返超市门口倒车时,与被告人王安政发生口角,被杨生宏父亲杨志章挡开。2020年5月3日0时许,被告人王安政、蒲旭宝酒后到杨生宏经营的烧烤摊吃烧烤,王安政因早上的事情,再次与杨生宏发生争执,蒲旭宝用脚踏了杨生宏停在路旁的小轿车,蒲旭宝、王安政先后与杨生宏发生厮打,后俞世红、白飞易先后到现场,并参与殴打杨生宏,致杨生宏受伤。期间,马正瑞到现场挡架,被白飞易、 俞世红、蒲旭宝等人殴打致伤。经鉴定:杨生宏的损伤为轻伤二级,马正瑞的损伤为轻微伤。